工业机器人安全规范
工业机器人安全规范 GB 11291-89
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电子工业部1988--0--8--10批准1990--02--01实施
1 主题内容及适用范围
本标准规定了设计、制造、安装、维护、使用工业机器人(以下简称机器人)及机器人系统的安全准则。
本标准适用于机器人及机器人系统。
2 引用标准
GB 2893 安全色
GB 2894 安全标志
GB 4053.3 固定式工业防护栏杆
GB 4064 电气设备安全设计导则
GB 4776 电气安全名词术语
GB 5083 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
GB 6527.2 安全色使用导则
3 术语
3.1 限位装置
用停止机器人全部运动来限定其工作范围的装置。
3.2 限定工作范围
指由限位装置所限定的机器人工作空间。
3.3 危险区域
人或障碍物进入其中会发生危险的机器人周围区域。其确定方法见附录A(补充件)。
3.4 报警装置
一种发光或发声装置,用于警告潜在人身或其他不安全因素。
3.5 现场安全传感装置
一种用来探测人或物体对现场侵优的安全装置(例如光帘、压敏地板垫、接近式探测器以及视觉安全系统等)。
3.6 安全防护设备
具有安全防护功能的设备或装置(例如安全防护栏杆、紧急停机装置、防止越程装置、报警装置等)。
3.7 安全防护措施
为实现安全防护所采取的手段、方法。
3.8 用户
购买或租用机器人、对使用机器人直接负责的单位或部门。